韓 浪費女 7天

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


繼台灣因奢侈價值觀而引起爭議的「憑什麼姐」之後,韓國也出現了一位拜金程度與「憑什麼姐」不相上下的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日前接受韓國綜藝節目訪問, 表示自己非常容易喜新厭舊,身邊的物品使用絕不超過7天,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一旦失去興趣就丟掉,如此奢侈的行為令人咋舌。




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日前接受韓國綜藝節目的訪問,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表示自己從小就非常容易喜新厭舊,不論是衣服、包包還是鞋子,時常穿過即丟;高中時,覺得天天穿一樣的制服很無趣,為此換了三間學校。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甚至曾經覺得天天住在家裡很膩,所以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自己搬出去在外面租房子住。


至於手機、相機等等的3C產品,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表示,使用時間最短紀錄是3天,最長是7天。如果家人阻止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換新手機或新相機,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就會故意把舊的摔壞。根據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自己的估計,她每個月購買新產品的費月大約是韓幣300萬元(約是台幣7萬7千元)。


在節目中,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把想丟掉汰換的物品帶到節目現場。物品種類琳瑯滿目,除了有衣服、牛仔褲,還有高單價的單眼數位相機及iPad,每項物品購買與使用時間不超過一星期。根據該節目主持人的估計,若是把這些物品以二手轉售,將可以獲得韓幣800萬元 (約台幣20萬元)。


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這樣浪費的行徑令現場的主持人與觀眾不敢恭維,而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交往近三個月的男友也表示,很擔心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哪天對他不感興趣而拋棄他。國「浪費女」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個人則表示,將來會學習把不要的東西賣給朋友或是幫助生活有困難的人。


國「浪費女(李美娜 東西用過7天即丟)
原文網址: 韓「浪費女」喜新厭舊成性 東西用過7日即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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